海南省东方市,有一家石油炼化污水处理厂,在预处理阶段产生高浓度VOCs废气,伴有大量臭气,成分包括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硫化氢、氨气等,浓度为15000毫克每立方米。
三床RTO
≥99%
设计方案:
废气首先通过前处理器去除颗粒物,再利用RTO风机送至RTO焚烧炉,有机物经过800℃以上的高温氧化生产二氧化碳和水,达标后排放。高浓度废气进入RTO后无需天然气供给就能达到燃烧条件,真正实现了天然气零能耗。
验收情况:
经第三方检测,处理后的VOCs排放浓度<20mg/m³ ,满足《石油炼化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1570-2015)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的要求。